各潛在投標人:
現對本“禹會區(qū)馬城鎮(zhèn)富民南路西側、獨山河路北側地塊-建材產業(yè)園投資大廈及其配套設施EPC項目”招標文件發(fā)布補疑,內容如下:
澄清或修改事項:
事項:原招標文件22.2 發(fā)包人違約“按日向承包人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。違約金的計算公式為:應支付款項×0.05%×延遲天數”,現調整為:按日向承包人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。違約金的計算公式為:應支付款項×0.01%×延遲天數。
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,本次內容作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。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,敬請諒解。
蚌埠昇榮科技集團有限公司
蚌埠市禹誠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4日